关于申请赴华签证须采集指纹的通知

类别:行业新闻 文章出处:发布时间:2019-06-10 08:09 浏览人次:

人员可予免采:

  (一)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;

  (二)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、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;

  (三)5年内在中国驻芬兰使馆或签证中心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;

  (四)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。

  留存指纹是中国顺应国际签证技术发展趋势,完善对申签人个人信息采集的一种技术手段,未提高申请中国签证的办理门槛。中方一向致力于提高中外人员往来的便利化水平,欢迎外国人来华并愿为此提供一切必要的签证便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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